广东一名国企原总经理贪污挪用3千余万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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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09:4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毕征 通讯员 穗法宣) 以虚报支出的方式侵吞公款,将巨额国企资金挪用至自己掌控的私人公司账户,原五矿国际货运广东公司总经理徐勇因涉嫌贪污29.6万元、挪用公款3315万元,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自1999年底开始,徐勇为牟取私利先后与他人在海南和广东两地分别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并以虚假身份资料化名“彭浩”与他人在深圳注册成立两家公司。
2003年5月,徐勇向佛山一公司借款人民币150万元,用于归还之前给深圳市国信华融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另一家公司使用的部分公款。同年8月,徐勇指令财务人员以预付码头费为由将公款150万元用于还账。2003年6月,深圳市国信华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五矿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在深圳中深花园的房产物业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人民币750万元。2004年6月,该公司又向深圳市金融联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750万元用于还贷。后续贷不成。2004年7月至11月,徐勇先后7次将公款750万元划至深圳市金融联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以归还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