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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的象征 民意的体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09:54 中国环境报

  陈谦

  对于小排量汽车的种种限制终于解除了。

  解放小排量汽车的是政策,是科技,更是民意。

  当初限制小排量汽车,各地似乎都很理直气壮,理由之一,便是小排量汽车达不到排放标准,不环保。

  如此一来,小排量汽车便和不环保结下若干年的啼笑因缘,剪不断,理还乱。但其实,小排量汽车和不环保并非必然相关的。诚如一些环保专家和世界知名汽车制造商所言:是否能达到排放标准,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和排量大小不相干,和科技、制造水平却是相干的。勉强把排量大小和是否环保拉扯到一起,难免牵强附会。

  其实这道理很简单,地方决策者倘肯认真听听专家的建议和百姓的理由,想来尚不至于固执己见。然则还是将排量和环保强行“拉郎配”了。何哉?此中另有深意。

  所谓的深意,一言以蔽之,就是“面子”。当此际,许多够了一定级别的城市都在匆匆忙忙地与国际大都市接轨,小排量汽车倘频繁出没大街小巷,颇觉寒碜,似乎与国际大都市形象不符。然而这样的理由是“不足为外人道”的。公开说了出来,百姓腹诽不说,难免会引起舆论攻讦。故而只好抱了“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的态度,拿了环保来作挡箭牌。

  然则这样的地方性歧视政策害人不浅。误导了公众,也误导了产业。一些百姓本在汽车问题上就存在讲排场、好面子的心理,限于收入水平,对小排量汽车欲迎还却,几个城市都以环保为由限制小排量汽车,三人成虎,不信也信了。而汽车产业在这样的政策误导下,也不得不“抓大放小”了。盲目地发展大排量汽车,不仅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更使日益紧缺的能源雪上加霜。无形中,先进的小排量汽车生产制造技术引进受到阻碍,汽车产业优化升级和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受到阻碍,符合生态文明要求消费意识的树立受到阻碍。

  对小排量汽车的解禁,不仅是为小排量汽车正名,为环保对汽车排放的要求正名,更是一种观念的扭转,是民意在公共决策中作用的体现。对小排量汽车的解禁,对电动自行车的开禁,充分体现了民意逐渐成为公共决策不可或缺的元素,民意和公共决策逐渐形成良性互动,从而使决策体制更多弹性,使决策体制逐渐渗透公共精神和人文情怀。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充分反映出环保政策尊重科学,与时俱进,注重社会公平和人文关怀,推动和谐发展和社会进步。

  尊重科学的政策才能严谨有效,尊重民意和公平的政策才能稳定持久。

  从这个角度说,解禁带来的不仅仅是小排量汽车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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