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高县为千名农民工追薪百万 委员社情民意推动功不可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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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0:39 人民政协报 | |||||||||
本报讯近日,江西省上高县野市乡罗根牯等43名农民工在县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下,领回了包工头拖欠他们的17万多元工资。手捧4千多元工钱的罗根牯无比兴奋地说:“多亏了政协委员为我们说话,这下可以回家过个好年了!”自去年12月份以来,上高县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127起,共为1019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06.3万元。这是该县采纳政协委员建议,大力开展专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所取得的可喜成效。
2005年11月,县政协委员在农村调研时,部分农民工向委员们反映该县一些施工单位、建筑包工头和私营企业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较为严重,有的甚至一年到头领不到一分钱,连回家过年都难。委员们通过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了《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社情民意,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农民工能领到工钱回家过年,从去年12月份开始,上高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清欠办事机构,制定下发了《专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建立了工作责任制;组织各企业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各用工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举报专查和巡视督查;进一步完善了劳动用工年检制度,在年检中,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了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教育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针对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较为严重的情况,有关部门一方面加大了对建设开发项目的监管力度,严格施工审批程序,规定对资金不到位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投标和发放施工许可证,对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影响建筑行业按时支付工资的工程不予以验收。另一方面要求各工程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还款协议和还款担保书,并按一定的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委员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王少阶:成立农民工服务机构,为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共同提供平台,为农民工讨薪、加薪建立一个正常渠道;以地方立法形式,为农民工工资增长提供法律保障;吸纳农民工参加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农民工所参加的工会组织的作用,代表农民工的利益,与企业进行工资水平的协调和协商;创新考核指标,把农民工工资保障水平纳入地方政府创建和谐社会考核指标范围;加强对农民工培训,从根本上提高农民工素质。 全国政协委员闻大中:各地政府部门在公布当地一定时期里的最低工资标准时,不仅要公布以月为单位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还应同时公布以小时为单位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各地要加强对劳动工资最低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姚建亭:创新维权工作机制,加强协调劳资关系。建立工会劳动用工监督机制。为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作用,建议劳动保障部门可采取委托授权方式,给予工会法律监督的执法权,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执法检查队伍,对各企业劳动用工进行监督,参与调查处理违法事件。建立政府、工会、企业代表三方协调机制。就职工民主权益、经济权益和劳动权益等问题,三方定期进行协商和沟通工作,从源头上遏制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来源:《人民政协报》潘向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