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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法治事件回顾:民意成为立法之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1:49 《法律与生活》杂志

  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们经常面临的一个困境是:每天要经受呈几何级增加的各种资讯的轮番轰炸。信息爆炸带来的不仅仅是满足和见识,有时更是一种折磨,资讯的速食化和消化不良还会让你记忆模糊,神情恍惚。地球越来越小,心灵的承载却越来越大,喧闹与浮躁相随,人们已经很难找回曾经的那种从容和沉静。这使我们在梳理纷繁的记忆时,越发显得手足无措,心不在焉。

  忘却还是记忆,这是一个问题。

  2005年即将远去。一年之中,多少人和事随着时间的流逝,已渐行渐远。蓦然回首,那些人、那些事、那段时光,曾经的那种兴奋、那份感动、那丝哀伤,个体的体验构成了我们集体的记忆,我们的2005。

  这一年,哪些事件让你难忘?

  这一年,哪些新闻让你感动?

  这一年,哪些瞬间记录了你的欢笑与悲情?

  在即将挥手作别2005年之际,在纷繁的变迁和凌乱的记忆中,让我们一同搜索记忆中的那些人和事,一起梳理我们的年度记忆,定格曾经让我们感动与痴迷的瞬间。

  法治的脚印公安局长上街

  本刊记者/刘爽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中国的公安机关始终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每年都会有一些事件或案件引起舆论和公众的关注。在本年度,公安机关有幸不再成为舆论焦点,而且正面信息渐渐多了起来。

  年初开展的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让公安机关夺得“口彩”,特别是打击政府官员出境赌博取得成效、境外赌场纷纷关闭的消息,更是让民众畅快不已。

  在今年这个炎热的夏天,中国各级公安机关的几千名公安厅局长,被他们最高的首脑机关指派,走到大街和广场上,开门接受百姓的来访。四个月中,有20万名上访者受到了公安局长的接待。那些多年来告状无门、奔走鸣冤的上访者,面对“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待遇,真有点受宠若惊。

  对于警方来说,开门大接访无异于自曝家丑,公安部有关人士也将其形容为“自我革命”。而更大的震撼来自亲面民生疾苦的那些公安厅局长们。接访现场的尴尬,几乎每位公安厅局长都遇到过,对他们震动最大的,正是上访群众对他们千恩万谢的时候,群众的表扬和称赞,在他们听来都像是批评:有些事明明是我们做得不好,对不起老百姓,老百姓还这样宽容,实在是问心有愧,必须彻底还账。

  当然也不乏怀疑和质疑,比如像“这次大接访会不会也是一阵风式的运动”的疑问,对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工作形式主义的批评,还有就是靠“一把手”接访解决问题而带来的“青天情结”等。

  在一定的意义上说,这次公安机关的“开门大接访”,是中国警方面对社会矛盾的危机,寻求破解之道的一个尝试。而法院、检察院以及政府其他部门的纷纷效仿,无疑让一直饱受舆论批评的警方窃喜。

  从长远看,本年度警方收获最大的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在8月获得了通过,并将于明年3月开始施行。由于当时个税法修改、物权法审议等成为社会热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通过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关注,虽然有专家指该法对警察权的约束不够,有可能造成警察滥权,但警方还是在低调中得到了他们想要的一切。

  但也不要高兴过了头。因为在同一地点交通违章105次、被罚款10500元,在北京卖菜的司机杜宝良就让北京警方尴尬不已。加上一直受到非议的“暗中执法”,北京的交警遭到舆论普遍的诘问:行政管理机关执法应当履行告知义务,执法应体现人性化,不能“以罚代管”,交警执法,除了罚款和扣分,疏导、服务、教育、提醒等也都是交通管理必不可少的内涵,更是构建“马路上的和谐”不可缺少的要素。好在北京的交警知错就改,从8月份起,北京的违章司机就经常会接到“处罚通知书”了,当然,邮票是警方掏腰包。

  最让警方首脑恼火的消息来自成都。成都火车站派出所的11名警察让他们的170万同行集体蒙羞。警察与站内小偷勾结谋取不义之财,法律的捍卫者成为法律惩处的对象,这样的丑闻严重打击了民众对于法律的信心。与声誉受损相比,这可真是“后果很严重”的。

  旋涡中的法官

  与公安机关相比,法院系统在本年度受到的非议也许要多一些,虽然他们的改革力度也很大,虽然有时他们是代人受过,遭人误解,委屈得很。

  本年度,法院的司法改革在不事张扬中推进:人民陪审员于五一上岗,与法官平权,加强监督;改革审判委员会,防止以“会场”取代“法庭”;收回死刑复核权,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另外,像改革再审制度,规范巡回审理工作,简化审判程序等方面也都有实质性进展。

  10月,第二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公布实施。值得一提的是,这个五年计划(2004~2008)在公布时只剩下三年多一点的时间去实施了,称为三年计划也许更恰当一些。这个综合性改革文件,涉及8个方面50项改革措施,使人们对司法改革的下一步走向有了更多的揣摩和期待。

  除了宏观上的改革设计,在具体的管理措施方面也有所照顾。针对当前法官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列举了93种法官行为,细化到法官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其直接目的在于限制法官乱用手中权力的可能性。相对于现实的司法环境,这个颇具针对性的行为规范到底成效如何,人们大概还要拭目以待。

  当然,对法院有意见的大有人在。首先是银行。从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提出了保障债务人生存权的原则:“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一规定在银行业中引起较大反响,有人认为这一规定极可能成为债务人恶意逃废债的“保护伞”。针对银行业的质疑,最高法院有关人士强调,法院不能把人强行赶到大街上,债权实现应以保证债务人的生存权为底线,住房按揭市场的健康发展有赖于国家信用体系的建立。

  另一群对法院意见很大的人是北京朝阳区的那些欠物业费的业主们。在10月最后一个周末的早晨,朝阳法院出动98名法警和法官,对57户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业主实施强制执行,其中16人被司法拘留。业主们被带上手铐强行拖走的狼狈景象被应邀随行采访的媒体记者报道之后,引起了舆论哗然。有评论认为,人民内部矛盾不一定非得采用强制执行的方式来解决,法院有滥用司法权之嫌。在“法律白条”司空见惯的情况下,法院拿弱势的业主开刀,给口碑不佳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撑腰,显然不够厚道,有柿子挑软的捏之嫌。那句诘问很有道德感召力:农民工辛苦一年拿不到工资,讨债无门去跳楼,那个时候怎么不见法院强制执行?但法院也有自己的苦衷,在“执行难”依然普遍、法院经常被指责“执行不力”的情况下,原本正常的民事执行在一些媒体的炒作下竟然遭受指责,他们感到很委屈。

  朝阳法院的同志一定非常后悔当天请了各媒体的记者随行采访。在中国当法官还真不容易,光懂法律不行,还要懂“政治”,法律上正确的东西,可能“政治”上不正确。见机行事、讲究策略的为人之道对法官也同样适用。这也是中国特色。

  冤案之痛

  法院经受的更大的震动来自一系列冤案的披露、报道和民众由此产生的愤怒。虽然这些冤案产生的源头和主要原因并不在法院,更多的是来自侦查、公诉机关的刑讯逼供,但民众还是把主要矛头指向了法院,毕竟最后的判决是法院作出的,法院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条防线,理应承担最后的道义责任。

  3月15日,中国人都很熟悉这个日子,打击假货的日子,可这一天披露的一起冤杀无辜的“假案”却引起了轰动,也引发了国人对之后一系列冤案的持续关注。

  从河北聂树斌案,到湖北佘祥林案,还有后来的湖南滕兴善案,这几起让国人愤怒的案件却颇具好莱坞式的戏剧色彩,不同的是他们的命运,佘祥林被刀下留人免于一死,而聂树斌和滕兴善却已人头落地。

  河北青年聂树斌10年前因“强奸杀人”被枪决了。10年后,河南荥阳警方抓获强奸杀人疑犯王书金,警方将王书金押回其所交代的河北作案现场进行指认时,却发现这起案件早被当地警方宣布告破,聂树斌早已于十年前被执行死刑!杀人真凶在10年后出现,那被枪决的聂树斌算怎么回事?消息一出,全国哗然。

  仅仅十几天之后,就在国人还没有从震惊中回过神儿来的时候,从湖北又传来一起杀妻冤案,给国人的情绪是火上浇油。原京山县公安局马店派出所治安巡逻队员佘祥林,因涉嫌杀死妻子,于1994年和1995年两次被宣判死刑,后因证据不足免予一死,被京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2005年3月28日,佘祥林的妻子“死人复活”从山东回乡。

  无独有偶,媒体又披露了与佘祥林案如出一辙的滕兴善案。16年前,湖南怀化人滕兴善因“杀人碎尸”被判处死刑并已枪决,而16年后,当年公安机关认定被他“杀害”的“死者”却活着回来!

  这一个个冤案无疑有着巨大的杀伤力,任何辩白的理由在屈死的魂灵前都是苍白无力的。为了保证司法的公正,我们设计了一整套司法制度,从侦查、起诉到审判和辩护,从一审、二审到申诉、复核,还有贯穿始终的监督,每一个环节都是要用事实和证据说话的,每一个环节的不失灵都能够保证不出现冤假错案。遗憾的是,人们在这些案件中,看到的是每个环节都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冤死者显然不能像冤案中的“死者”那样戏剧性地死而复生,面对这不可挽回的悲剧,人们还看到了另一种的沉默无语,甚至迟迟讨不到一个说法和结论。与那些冤死者相比,佘祥林还算是幸运的,他至少还等到了自己申冤的这一天,至少他最终得到了总计68万元的赔偿,虽然这一切不足以补偿4009天冤狱噩梦带来的心理创伤和永久损害的身体,不足以补偿因他而含冤死去的老母带给他及家人的无尽的哀痛。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在分析这些冤案时提出了三个反思:一是刑法的作用除了惩罚和打击犯罪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功能就是保护无辜和维护人权的问题;二是出现疑罪的时候是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轻的问题;三是在事实有很多疑问的情况下,到底是从民意还是从事实?

  正是由一系列的冤案所引起的巨大反响,最高法院得以加快拟议中的收回死刑复核权的实施步伐。如果聂树斌和滕兴善地下有知,也算是一个慰藉。

  据有关人士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将增设3个刑事审判庭,以应对死刑复核权的收回,并将使死刑复核程序真正中立于行政机关及防止其他权力的介入,防止滥用死刑和错杀无辜的现象,彰显刑事司法尊重和善待死刑罪犯人权的理念。

  检察改革提速

  与法院和公安系统相比,检察院系统历来是比较低调的,受公众和媒体关注程度较低,恶性事件和弊案相对较少。这也许说明了什么,也许什么也说明不了。仅就直接面对的工作对象而言,它就不需要像公安机关和法院那样直接与普通百姓和大量的当事人打交道,不需要时时处在矛盾和纠纷的旋涡之中。

  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检察院系统先于法院的五年改革纲要,在9月份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从检察系统组织体系、经费保障、人员管理、业务创新等六个方面,对今后三年的检察改革进行了全面规划和部署。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检察机关经费保障制度的改革,它提出了业务经费由国家财政统一保障、分别列入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的制度。而在一个月后公布的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也有类似的计划。

  我国执法机关在经费保障上受制于地方,因而影响到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产生了司法地方化和干预司法的严重问题。在检察系统和法院系统进行经费保障的改革试点,由国家财政统一保障、分别列入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既避免了中央政府大量增加支出,又能部分克服市县地方当局对司法机关的掣肘,这无疑是一个比较稳妥和折中的改革方案。但就像投资一样,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风险小意味着收益也小,改革也同样如此。

  在佘祥林“杀妻”冤案等重大案件披露后,全国的检察院系统加强了对刑讯逼供的监督和查办力度,用制度防止冤错案的发生。为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建立协调案件特别备案审查制度。值得一提的是,安徽省检察院编写了一本《冤假错案集》,书中收录了佘祥林案等近几年来全国范围内已经披露的10个典型冤假错案案例。或许当司法机关透过每一起冤案、错案,反思和破解如何做到公正司法这道难题时,中国法治进程的脚步又向前迈了一步。

  在本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与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下发的两个通知引人注目,不过这次他们要保护的是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近年来,全国各地屡屡发生报复袭击和围攻殴打公安、检察人员,法院审判活动中侮辱、谩骂、围攻、殴打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执法人员成为“弱势群体”和高风险的职业,还要专门下发文件,要由专人进行保护,看来问题挺严重。但光靠发文件来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显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

  在先进典型的推出上,检察系统一直不如公安机关和法院那样高调,不过他们在今年也在迎头赶上。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王书田让人们见识了一位个性鲜明的检察官。这位身患重病、为治病卖房子借债的“黑脸”局长的困苦境遇,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在继续学习任长霞,而法院则推出了新典型——黑龙江宁安的审判员金桂兰。有这么多学习的典型模范,看来英雄倍出的时代已然来临。

  民意成为立法之重

  在寻求问题的答案和求解之道时,不论是立法者还是执法者,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民意。

  再过一个多月,北京的市民在猴年春节到来的时候,不用再偷偷摸摸、提心吊胆地放鞭炮了。事实上,尽管北京市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法规,可十年来,每年的春节爆竹声就没有停止过,像是在同政府示威。这种情况在全国其他地方也同样存在。北京市人大今年修改了相关条例,由禁改限,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举行了听证会。相对于当初立法时的随意,对民俗本身巨大生命力的忽视,对执法成本的估计不足,这次的法规修改就显现了立法者的谨慎和成熟。

  而与每个人密切相关的物权法草案,也向社会征求意见,得到了热烈响应,共收到各地群众对物权法草案的意见11543件。这是继1954年宪法、合同法、婚姻法等之后,我国第12部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作为一部调整公私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物权法草案提请审议伊始就备受社会广泛关注。该法一旦通过,将成为理清我国社会财产权归属的一个里程碑。但据一份调查结果显示,就是这么一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表示看不懂、不明白其中专业词汇的人不在少数。有评论说法律不仅是让执法者能看懂,更重要的是要让公众能较好地理解,以便于执行。因此,面对为数众多的看不懂物权法的民众,立法者除了公布草案内容之外,还应该更有所作为。

  9月27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在北京举行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立法听证会。这是全国人大第一个立法听证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标准由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基本上解决了社会上反映比较集中的低收入阶层税收负担比较重的问题。

  从800元到1600元,这一新标准曲折反复确立的过程,见证了国家在立法民主上取得的进步。对于像个税这样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活动,一个更加公开、公众化,直接面向社会、倾听民声的立法程序是必不可少的。通过这样的过程,不仅使立法质量更有保证,而且有利于立法部门集纳民意,丰富和提高自身的立法智慧。

  执政力度的强与弱

  没有人会想到,今年国家环保总局会处于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旋涡中。从年初倡导“绿色GDP”开始,到刮起环保风暴,公布包括三峡总公司在内的30个“红牌”项目黑名单,再到对“圆明园防渗工程”事件的监督及相关的听证会、环评报告审查,直至后来的松花江污染事件和解振华局长的引咎辞职,每一次都引来社会各界热切的关注。

  环保问题持续地进入人们的视野,也许表明中国正处于一个临界点。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已经使我们国家的环境承受能力达到了一个极限。如果超过了这个临界点,导致了环境不可逆转的崩溃,那中国人未来的幸福将建在一个什么样的基点上呢?

  同样,继去年“审计风暴”之后,6月28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2004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所涉及的问题依然触目惊心:38个中央部门2004年度预算执行中查出违规金额达90亿元。其中,虚报多领预算资金、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等问题可谓屡审屡犯。而且,从今年审计报告曝光的一批重点案例中,人们可以发现不少“老面孔”,去年就“榜上有名”的一些部门的问题至今仍未整改。

  细心的人也许会发现,同前两年的审计风暴相比,今年的审计报告言辞已不再那么犀利。是以前的审计报告起作用了,还是在各方的压力下变得更讲策略了?但愿是前者。

  点击2005

  医保

  看病贵、看病难是民众很多年来的感受,但今年7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评价和建议报告》中,以“基本上不成功”,对我国长达10年的医疗体制改革盖棺定论。由官方机构得出这样的结论,还真难得一见。而卫生部公布的一个调查数据表明,有近一半的民众有病不敢就医。年末发生的哈尔滨550万元天价死亡事件更是为有病不敢医的现象作了注解。还有一个数字也让人担忧,8万亿元的养老金缺口让每个人乐不起来。不敢有病,不敢变老,多羡慕神话中的返老还童啊。

  贸易战

  中国开始逐渐世界起来,从人民到人民币。汇率、纺织品、铁矿石、二氧化碳,中国人不能再我行我素。人们现在才明白,世界工厂的称呼还含有贬义。中国的小老板们在拼命压低民工工资的时候,他们没有想到,这不只是对民工的不公平,对全世界的无产阶级兄弟也是不公平的。正是中国同志对低工资的坚强忍耐,让地球那边的一家子兄弟下了岗。人家吃肉的时候你不能无私奉献地吃素,不然大家都吃不上肉。受党教育这么多年,要转过这个弯来还真不容易,包括那个主张“不能给民工涨工资”的经济学家。

  福娃

  五个活泼可爱的吉祥物,揭开了北京奥运1000天倒计时的帷幕。尽管分辨出五个娃娃的模样不比得奥运金牌容易,但创纪录的五个吉祥物已经保证了奥组委赚个盆满钵溢。北京奥运会只剩960多天了,想想两年半前我们在干什么,你就能想像出我们离它有多近了。两年半前?非典啊。(摘自《法律与生活》2005年12月下半月刊)

  法律与生活:表情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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