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院长肖扬:让百姓告状有门冤情能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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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3:42 深圳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5日表示,凡是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的,应当依法受理,使人民群众“告状有门,冤情能申”。 肖扬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说,当前,当事人越级上访、多头上访、缠访闹访的比较突出,严重影响社会的正常秩序,各级人民法院也都面临很大的压力,要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以扭转涉诉信访无序的混乱局面。他指出,要明确界定申请再审的法定
肖扬昨日还宣布,2006年,最高法院要着重抓好诉讼程序的完善,搞好死刑案件的二审开庭,确保死刑核准权的统一行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