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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旧轮胎坐上被告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3:42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一名涉嫌走私旧汽车轮胎的男子昨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据指控,该男子雇请两艘船只从香港偷运旧汽车轮胎入境,且多在凌晨时分作案。

  被告人卓某年仅22岁,深圳市人,今年8月12日因涉嫌走私固体废物被深圳海关缉私局刑事拘留,9月15日被逮捕。据指控,卓某雇请同案人胡某、陈某(均已判刑)利用船只从香港运输旧汽车轮胎往深圳南澳,许诺每次给予报酬人民币1800元。去年10月22日4时许,
胡某等人驾驶“M63517A”号船从香港运载近4000公斤的290条旧汽车轮胎至南澳镇附近时,被海关缉私部门查获。同日6时许,陈某等人驾驶另一艘“M64867A”号船从香港运载7500余公斤的490条旧汽车轮胎至南澳时,被海关缉私部门查获。旧汽车轮胎属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检察机关认为,卓某无视国家法律,雇请他人走私旧汽车轮胎入境,其行为触犯刑法,应以走私废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时,卓某称胡某运输的那部分旧轮胎确实是他走私的,但陈某走私的那部分与他无关。卓某称他是与一名香港人合作进行走私的。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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