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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告状有门,冤情能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4:34 新民晚报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5日在此间表示,凡是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的,应当依法受理,使人民群众“告状有门,冤情能申”。

  肖扬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说,当前,当事人越级上访、多头上访、缠访闹访的比较突出,严重影响社会的正常秩序,各级人民法院也都面临很大的压力,要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以扭转涉诉信访无序的混乱局面。

  他指出,要明确界定申请再审的法定条件,以解决目前申请再审和信访不分的局面。凡是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的,应当依法受理,使人民群众“告状有门,冤情能申”。

  肖扬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处理当事人的来信来访,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告知当事人反映问题的渠道,不属于本院受理的,要告知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再审,对不符合申请再审受理条件的,要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确实有重大冤情的要进行认真审查。

  肖扬表示,要建立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快捷处理机制,在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时,积极依靠党委、政府的支持,及时妥善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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