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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万民工讨回血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5:28 扬子晚报

  本报讯无锡中院民一庭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努力,终于促成了两家公司于2005年12月26日在调解书上签字,江苏宏澄建设有限公司数十名民工一年多共计140万元的辛苦钱,终于在年前有了着落。

  2004年10月18日,江阴市宏宇彩板有限公司(下称宏宇公司)与江苏宏澄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由宏澄公司承包建设宏宇公司近10000平方米的车间
工程。此外,宏澄公司还依宏宇公司的要求承包建设了室外工程,门卫及配电间工程和车间增补工程。以上工程总价款为5665459.43元,但宏宇公司在建设过程中仅支付了部分材料款2897959元。工程竣工后,宏宇公司因经营困难,将其所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于2005年8月24日以法院调解书的形式全部抵偿给江阴市某铝业有限公司下称铝业公司 ,以用于偿还欠铝业公司的货款。

  宏宇公司将其所有资产抵偿给他人,导致拖欠宏澄公司的工程款,数十名民工一年多的辛苦钱没有着落。得知这一情况后,垫资施工单位宏澄公司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多种途径向市政府领导反映情况,要求关注此事。2005年9月10日,宏澄公司诉至无锡中院,要求宏宇公司支付工程款2767500.43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调查得知,宏宇公司的实际投资人缪某已因涉嫌刑事犯罪而被公安机关羁押,宏宇公司名下的所有房产已按照法院调解书转移到铝业公司名下。中院领导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工程款有可能包含农民工工资,因而要求承办法官一定要保护宏澄公司的优先受偿权,保证民工尽早拿到工资。针对这一情况,合议庭及时合议,追加铝业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并迅速赶赴江阴对铝业公司名下,原宏宇公司的厂房进行了查封。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努力快调快结。承办法官以最快的速度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法律文书,及时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并适时组织当事人面对面地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的多次协调下,经十几次的谈判,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铝业公司于2006年1月30日前向宏澄公司支付部分工程款,保证年前兑现民工工资。(亦正正辉志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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