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万民工讨回血汗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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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5:2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无锡中院民一庭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努力,终于促成了两家公司于2005年12月26日在调解书上签字,江苏宏澄建设有限公司数十名民工一年多共计140万元的辛苦钱,终于在年前有了着落。 2004年10月18日,江阴市宏宇彩板有限公司(下称宏宇公司)与江苏宏澄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由宏澄公司承包建设宏宇公司近10000平方米的车间
宏宇公司将其所有资产抵偿给他人,导致拖欠宏澄公司的工程款,数十名民工一年多的辛苦钱没有着落。得知这一情况后,垫资施工单位宏澄公司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多种途径向市政府领导反映情况,要求关注此事。2005年9月10日,宏澄公司诉至无锡中院,要求宏宇公司支付工程款2767500.43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调查得知,宏宇公司的实际投资人缪某已因涉嫌刑事犯罪而被公安机关羁押,宏宇公司名下的所有房产已按照法院调解书转移到铝业公司名下。中院领导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工程款有可能包含农民工工资,因而要求承办法官一定要保护宏澄公司的优先受偿权,保证民工尽早拿到工资。针对这一情况,合议庭及时合议,追加铝业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并迅速赶赴江阴对铝业公司名下,原宏宇公司的厂房进行了查封。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努力快调快结。承办法官以最快的速度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法律文书,及时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并适时组织当事人面对面地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的多次协调下,经十几次的谈判,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铝业公司于2006年1月30日前向宏澄公司支付部分工程款,保证年前兑现民工工资。(亦正正辉志江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