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29人死亡的江苏淮安液氯泄漏五责任人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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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23:38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1月6日电(记者 石永红) 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检察院日前对“淮安3·29液氯泄漏事件”的5名涉案人员郜忠伟、荣宗太、马建国、朱平书、刘超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郜忠伟、荣宗太、马建国、朱平书、刘超分别为山东省济宁市科迪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中心安全负责人、山东省济宁市远达石化有限公司负责人、山东省临沂市沂州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5名被告人未尽安全监管职责,让严重超载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液氯罐车上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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