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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寒之家期待“英雄”认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1:13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2005年10月22日,黄山市歙县民工吴月明在该县城北旅社深井下作业时遭遇危险,下岗工人焦金涛毅然下井救人,因溺水时间过长及井下深度缺氧出现“脑死亡”(本报11月3日已详细报道),于去年12月8日去世,年仅36岁。但时至今日,英雄的家人仍没有看到焦金涛“见义勇为”的书面认定及表彰。

  据歙县县委常委、徽城镇党委书记王毅介绍,焦金涛住院期间,黄山市总工会及该
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对焦金涛及其家人进行了慰问,充分肯定了他的见义勇为行为,并号召全市职工向他学习,呼吁全社会对其家人给予关爱。歙县政府主要领导也曾去医院看望,要求医院全力抢救。该县还开展了为焦金涛募捐活动,干部群众捐款1.7万元。该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对焦金涛的妻女在生活和学习上给予了最大的帮助。

  焦金涛遇险后,该县主要负责人对其义举给予了肯定;该县政法委负责人也称,2005年年底会对焦金涛的行为给予书面认定及表彰。但时至今日,焦金涛的家人在该县几个部门间跑了几十趟,定性结论仍没拿到。可能是跑的次数多了,个别部门的接待人员态度冷漠,令英雄家人倍感伤心。

  焦金涛的妹妹称,“哥哥救人行为已过去50天,去世也快一个月了,大家都说他是英雄,可却没有一个书面的结论。我父母都已经60多岁了,期盼政府能尽快给个说法。哥哥的女儿今年仅7岁,她的成长与教育等也希望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注。”

  歙县政法委“综治办”负责人告诉记者,焦金涛遇险后,他们曾组成调查组进行过调查,认定焦金涛的行为属“见义勇为”。该县政府县长办公会研究后,对调查结论给予了认定,但还需召开县委常委会讨论决议后,才能对其行为进行书面认定和申报表彰奖励。

  (本报记者吴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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