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接收单位大学生也可落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1:30 北京晨报 | |||||||||
深圳人才政策重大突破 晨报深圳专讯 2006年深圳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前天正式出台。1号文件对深圳人才政策、金融业改革等进行了众多重大突破。 “以个人身份直接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实现了深圳人才政策的重大突破
《决定》指出,具有海外名校或国家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学士以上学位的人才,深圳市优势传统产业领域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在深圳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的技术人才,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要求及其他基本条件的,经人事、劳动部门核准以后,可以个人身份直接办理入户手续。《广州日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