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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采取措施干预气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1:35 信息时报

  此外还将实施把“送气费”列入监管、向企业派驻价格监管员等措施干预气价,有企业则表示毛利低于20%就“不干”

  专题撰文 时报记者 卢晓曌 通讯员 高诒茜(除署名外)

  专题摄影 时报记者 郭柯堂

  昨日,广东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将严格控制流通环节进销差率,零售环节批零差率不得超过4%,每次价格调整时间间隔不得超过7天;明确将民用气的送气收费列入监管范围,不得通过提高送气费变相抬高气价;并将实行派驻企业价格监察员制度,每日将企业的购、销、存数量和成本与价格执行情况向省物价局上报。

  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表示,未来气价走势还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广东对液化气价格干预只是适度干预,以保证市场供应为先,干预措施不能干预到没有气的局面。广东省价格检查分局局长马云则表示,流通环节企业如违反省物价局规定的进销差率,最高可罚20万元。

  政府临时干预初显成效

  连日来广东省物价局几位局长都在各地调研液化气的供应和价格情况,马壮昌在新闻发布会上肯定了省份内液化气进口商和批发商为稳定气价所作出的支持,对那些坚持亏本经营的经销商表示敬意。

  据介绍,广东有八成液化气来自进口,昨天中东的原油价格已经上涨至650美元/吨,而去年12月30日还是630美元/吨,短短一周时间每吨价格上涨了20美元。

  马壮昌表示,“去年12月23日以来,省物价局适度控制了液化石油气进口商的批发价和省内三大炼厂的出厂价,各大进口商和经销商对这一临时干预措施非常理解、非常支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因此临时干预措施已初显成效。”

  适度干预避免没气局面

  马壮昌表示,2005年12月以来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的持续上升,给人民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反映强烈。燃气是关系居民生活十分密切的商品,气价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不仅影响居民生活开支,而且会对社会和谐和稳定带来负面影响。加之我国

传统节日春节即将来临,民用气消费需求增加,燃气价格是不可忽视的民生问题。

  “目前在惠州、中山已经启动价格调节基金,向液化气经营企业进行补贴,但全省还没有统一的价格调节基金,这涉及到财政、建设厅等诸多主管部门。物价局也不能包打天下,需要各部门协调解决。”马壮昌说。

  针对目前省内个别地市出现“无气可加”的局面,马壮昌表示,“政府实行价格干预是适度干预,目的是既保证市场供应,又要保证价格基本平稳,以保证市场供应为先,不能干预到没有气的局面。”

  “送气费”将列入监管

  据介绍,民用液化石油气的送气收费也将列入监管范围。相关部门将根据送气距离远近、楼层高低和送气形式等具体实际从严核定送气费标准,不允许燃气经营企业通过提高送气费标准来变相提高气价,不得擅自收取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其他任何费用。

  针对燃气企业和燃气协会“如继续限价将控制出货,春节广东将出现气荒”的说法,广东省物价局市场监管处庄振锡表示,往年临近春节瓶装气价格都是往下跌的,今年的飙升不正常,除了国际投机活跃的因素之外,物价部门也在观察国内有没有投机炒作的行为。

  媒体应给予正确引导

  “协会是民间团体,代表某一部分燃气企业利益,说这句话的人可能是在代表企业给政府施加压力,现在的气价的确较高,但并不象某些人说的要涨得更高。居民的消费心理比较脆弱,需要媒体给予正确的引导,对各方言论给予平衡报道。如果接下来气价涨得更高,并不排除政府采取进一步措施。”庄振锡说。

  违反差率规定可罚20万

  此次省物价局对流通环节的企业进销差率进行详细规定,也为物价检查部门执法提供了依据,广东省价格检查分局局长马云表示,“违反进销差率规定的企业,视情节严重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

  政府规定 进销差价六“不超”

  未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市、县,从进口商或炼厂进货后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的,其进销差率(计价基础为合理进货价和运费)不得超过7%;销售给非零售商的,其进销差率不得超过3%;销售给其他批发商的,其进销差率不得超过2%。从进口商或炼厂以外的其他批发商进货后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的,其进销差率不得超过5%;销售给零售商的,其进销差率不得超过1.5%;零售环节批零差率不得超过4%(不包括送气费);每次调整价格的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价格监察员派驻企业

  省物价局委托有关市物价局从1月6日起向所在地的进口商、炼厂等重点企业派驻价格监察员,切实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企业购、销、存数量及成本和价格执行情况,每日以书面形式上报省物价局和所在地物价局。

  企业回应 “低于20%我们不做”

  对上述规定,广州市四大燃气公司之一的老总表示,燃气经销属甲级危险品行业,需要投入很多资金作为安全投入,“现在是价格倒挂连4%的差率都没有,但正常情况下,一级码头气库进口液化石油气一吨利润为20~30美元,我们从码头进货然后分装运输到各个气站销售给市民,毛利率低于20%是没有企业愿意做的。”

  担心会泄露商业机密

  对物价部门实行派驻企业监察员制度的做法,广东一大型进口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物价部门派人监督企业每日的价格执行情况是对的,但液化气的购、销、存量及成本数据是一个企业非常核心的商业机密,严格受到保护的。在国内的法律法规中,恐怕除了海关、税务和一些公安局商业刑侦科有权限查看资料,企业是没有责任和义务提供这些账目给其它政府部门看的。”

  疑问解答 如何防止以工业气价卖民用气?

  1月2日,广东省物价局对潮州华丰和嘉德士的提价申请批复,允许提高工业用气至6270元/吨,民用气维持原价不变。如何防止以工业气价出售民用气的行为?

  广东省物价局表示,物价局在批复中明确,进口商直接出售给工业企业的执行工业气价,出售给二级、三级码头分不清民用、工业用的,一律按民用气价格执行,这些进口气可以通过派驻到进口商和炼厂的价格监察员查询供货单据、交易情况进行监督。

  补贴能否直接发给低收入群体?

  目前,惠州已动用70万的价格调节基金向燃气经营企业进行补贴,中山也已启动类似基金,但在广州等许多其它城市还未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省里对此有没有统一的要求?价格调节基金能不能直接面对最需要的低收入群体发放?

  广东省物价局对此表示,“目前全省没有设立统一的价格调节基金,也未对各市有统一要求,是否可以对低保户统一直接补贴,这涉及到财政资金的问题,需要财政、物价、建委等诸多部门一起商量解决办法。”

  “亏本经营并非我们有多伟大”

  对于政府对气价的干预,广东一进口商负责人很直白地说:“液化气这种市场经济产品,价格是由供需双方的关系决定的,政府的‘呼吁价’、进销差率能否执行,主要取决市场的供求情况,如果供应充足,市场上可能出现比政府呼吁更低的价格,如果产品短缺价格想压都压不住。”

  “由于原油价格高涨,作为广东最大的进口商之一我们今年也减少了10万吨的进货,比去年大约减少了15%,经营者也不可能将价格高涨的压力全部转嫁给下游,自己必须消化一部分甚至亏损经营,这不是因为我们有多伟大,而是竞争的原因,液化气经销商并不只我们一家,大家都想保住自己的市场份额。最近广州零售市场上出现气站压价出售瓶装气的现象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政府如果只在特殊时期进行限价,对企业申报能及早回复,企业可能还有一定的操作空间,但如果限死了价格,企业经营有难度,尤其是正规经营的企业。”

  编辑点评 干预就得到位

  这一阵子广州的燃气市场弄得人很是没有底气,一会是突破百元,一会又是自降价格,不过再怎么变化,短期高价位的事实恐难以改变。

  既然气价还要高居不下,政府的干预措施就得继续。省物价局昨日出台一系列措施,表示要对送气费、进销差率等进行规定和监管,站在百姓立场上,出于一个良性有序的市场需要,这种强化干预措施还是必须的。

  不过,既然要干预,措施就应该行之有效。不否认物价部门在平抑气价市场上有过积极的作用,否则气价市场早已“气”冲霄天了。但是从前面“呼吁价”和“承诺价”的有价无市,到现在的“价格调整时间间隔不得超过7天”,总感觉这干预有点欠缺力度和实际效果。价格调整间隔不超过7天,假如国际市场气价降了,难道广州气价还得撑满7天才能调整?

  当然,物价部门出发点是防止其说涨就涨的胡乱涨价,以期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但燃气毕竟已市场化,干预就成了一个两难问题。过度干预会影响供气商的积极性,放任自流则又会引发市场动荡,因而只能在两难的选择中寻求着适度的平衡。在目前气价高企的情况下,就得强行干预,至于采取如何措施才能更到位,才能保障燃气市场供需的平衡,只怕不是简单的监管和限差率就能做到。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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