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出问题追究责任人瞒报食品安全事故将重点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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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3:32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1月6日讯(见习记者 范俐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发布信息,省政府于近日发布实施《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今后,我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负责人将受重罚。 办法规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国有控股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有下列行为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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