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在线播歌54首遭索赔4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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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3:52 重庆晨报 | |||||||||
一上海公司把一网络运营商告上我市一中院,这是我市首例音乐网络传播侵权案 本报讯(记者杨野)在网络上提供歌曲在线播放服务,是互联网上司空见惯的事。但近日,一上海音乐文化传播公司,把我市一网络运营商告上法庭,要求索赔41万元。 据称,这是我市首例音乐网络传播侵权纠纷案,市一中院目前已受理此案,不日即
原告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我市某大型网络运营商侵犯其录音作品的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我市一中院,请求判令被告方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各种损失共计41万元。 原告诉称,2005年9月发现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向公众提供由歌手胡彦斌、许巍、花儿乐队演唱的共54首歌曲在线播放服务。原告审查后确认,上述曲目的录音制作者权均归自己所有,而自己从未许可被告在互联网上向公众传播。 原告认为,被告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录音作品网络传播权,给自己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