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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正式划定烟花爆竹燃放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3:52 重庆晨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罗强)大渡口区政府有关部门昨发布消息称,该区烟花爆竹销售点将不超过150个,燃放区域也已正式划定,辖区内的居民可通过电话68925982,举报违法燃放行为。

  区宣传部有关人士称,春节期间,除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码头、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加油(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场所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外,大
渡口区行政中心广场、伏牛溪油库、大渡口公园、大渡口林场、兰成渝末站、601仓库及周边500米范围内也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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