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有关人士透露健全问责制成民进省委一号提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7:11 扬子晚报

  本报讯政府在行政管理中的“越位”、“缺位”以及“不到位”,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大忌,而解决这一顽症的良药则是“问责制”。记者昨天获悉,民进江苏省委已将“以问责制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在即将召开的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送交的首条提案。

  民进江苏省委有关人士昨天向本报记者详细透露了提案内容。提案首先分析了缺乏
决策责任问责制度的四种现象和严重后果,一是“轻率决策”,据世界银行估计,“七五”到“九五”期间,我国投资决策失误浪费资金超过4000亿,在历史文化大省江苏,由于城市改造的失误,现在只有历史街区30多处,不少名城名镇特色风貌逐渐消失了;二是“不讲效益”,国内某些决策者热衷上“大项目”,忽略了实用性。江苏有的地方兴建了巨型广场和豪华场馆,却不用于丰富市民生活,对土地资源的浪费自不必说,维护费用也要白支出一大笔;三是“资产流失”,在国有企业改制中,不经市场规范操作随意出售的现象报纸多有刊载,国有资产损失惨重,却无人承担责任;四是“债留后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估算,由于决策失误,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万亿元以上,我省苏北5市情况也比较严重,成了呆账、坏账,不知要还到何时。

  为此,民进江苏省委提出,要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首先应建立健全问责制,使权力和责任匹配,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行为同样要受追究。民进江苏省委提出了六条建议,包括在审计部门内设立效益审计部门,对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和国企开展重大项目效益审计,结果向人大提交并公示,根据审计结果,只要属于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的,轻则受经济处罚和降级,重则追究刑事责任,集体决策失误追究“一把手”责任。同时对决策者实行“无限期责任制”,无论调任到何处,升到何级都要追究等条目。(六四李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