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士透露健全问责制成民进省委一号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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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7:1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政府在行政管理中的“越位”、“缺位”以及“不到位”,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大忌,而解决这一顽症的良药则是“问责制”。记者昨天获悉,民进江苏省委已将“以问责制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在即将召开的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送交的首条提案。 民进江苏省委有关人士昨天向本报记者详细透露了提案内容。提案首先分析了缺乏
为此,民进江苏省委提出,要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首先应建立健全问责制,使权力和责任匹配,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浪费行为同样要受追究。民进江苏省委提出了六条建议,包括在审计部门内设立效益审计部门,对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和国企开展重大项目效益审计,结果向人大提交并公示,根据审计结果,只要属于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的,轻则受经济处罚和降级,重则追究刑事责任,集体决策失误追究“一把手”责任。同时对决策者实行“无限期责任制”,无论调任到何处,升到何级都要追究等条目。(六四李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