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检上访案将倒查追究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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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7:59 潇湘晨报 | |||||||||
新华社电记者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要重点解决反映检察机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款物以及插手经济纠纷的信访问题。对这类涉检上访案件,要坚持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逐件落实责任,依法及时处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宣布,将就涉检上访问题作出责任倒查的规定。据悉,全国检察机关在2006年部署的工作中,将把解决反映检察机关违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把不出现、少出现新的涉检有理上访作为衡量检察机关执法工作水平和成效的重要尺度,切实把执法办案同解决矛盾纠纷紧密结合起来,同构建和谐社会紧密联系起来,努力从源头上消除涉检上访。对错误履行职责、违法违规办案导致涉检上访的,要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