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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运输免收车辆通行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8:3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记者昨日从物价部门获悉,为保障全省发电用煤供应,缓解我省电力供应紧张局面,电煤运输车辆(含空车)通过全省公路、桥梁和隧道收费站时,从即日起至2006年2月28日止,凭省交通厅、财政厅和物价局制发的“四川省电煤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和火电厂签发的煤票,免收车辆通行费用。(张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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