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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高考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9: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新)记者昨日从陕西考试招生部门获悉,200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已经确定。

  根据省招办有关规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符合200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外,还应具备一定的艺术专业基础。报考科类为艺术(文)或艺术(理)。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1月10日前在其户口所在县(区)招办办理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领取《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凭《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和身份证,按照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专业课考试报名手续。未报考艺术类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分别参加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专业课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生院校确定,考生可直接向拟报考的院校咨询,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按照教育部规定,外省院校在陕设点组织专业课考试的,须在省招办指定的考点进行。我省指定考点按美术、表演两类分设,美术类(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动画、绘画、雕塑、广告学、服装设计与工程等专业)设在西安工程科技学院,表演类(含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舞蹈、音乐表演、影视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空中乘务等专业)设在西安幼儿师范学校。对在陕设点而不在省招办指定考点组织考试的外省院校,其专业课考试成绩省招办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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