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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峰峰矿区街头奥迪车发疯连撞五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10:04 石家庄日报

  被撞小女孩不治身亡事故系肇事司机醉酒驾车所致

  本报邯郸电(记者飞虹)近日,邯郸市峰峰矿区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驾驶一辆奥迪轿车撞倒4名行人后,继续加速前行,直至将一辆三马车撞翻才“被迫”将车停下。该事故造成一人死亡,4人受伤。经调查,事故系肇事司机醉酒驾车所致,其为当地一名法官,也在事故中受伤。

  据了解,去年12月29日晚8时20分,一辆黑色奥迪车沿峰峰矿区太行路自南向北行驶至一矿粮站门口附近时,突然将前方同方向行走的3名妇女及一名小女孩撞倒。

  “当时,车前方还有一名七八岁的男孩,值得庆幸的是,小家伙一听到后面的惊叫声便迅速躲到了一旁。”一些居民说,肇事车撞人后并未停下,而是沿太行路继续向北,大约驶出三百多米远,又将前方一辆正常行驶的三马车撞翻。

  峰峰矿区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连续强烈碰撞中,4名行人及三马车司机均不同程度受伤,肇事司机头部受伤,奥迪车基本报废。事故发生第二天,小女孩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

  经现场勘查,行人及三马车均无违章行为,整个现场也未发现明显刹车痕迹。另据调查,肇事司机姓霍,是峰峰矿区法院的一名法官,驾驶证照齐全。当天中午,他曾与他人一同饮过酒,当时正驾车准备回家吃晚饭。

  昨日下午,负责处理此次事故的交警告诉记者,事发当天,他们就将霍某的血样送到了有关部门。从检测结果分析,霍某醉酒驾车是造成此次重大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此次事故立案调查。

  记者从峰峰矿区法院了解到,霍某系法院正式在编人员,目前任大峪镇法庭庭长,其所驾驶的奥迪车并非公务车辆,其驾车外出也并非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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