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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民在法院引爆炸药 县委副书记等5人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10:12 新华网
甘肃农民在法院引爆炸药县委副书记等5人死亡

发生爆炸的甘肃省民乐县法院(图片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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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兰州1月7日电(记者张泽远) 6日上午9时许发生的甘肃省民乐县法院爆炸案现在已经基本查明,共死亡5人,另有5人重伤,17人轻伤。

  记者在民乐县了解到,6日上午张掖市民乐县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正召开年终考核会议,到场的有负责法院考核的县委第二考核组成员,组长由县委副书记陈兴荣担任。9时20分,民乐县洪水镇新丰村农民钱文昭携带爆炸物闯进会场,引爆爆炸物,致使县委副书记陈
兴荣、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强、县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黄建功、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王英华与钱文昭一起被炸身亡。另外还有5人受重伤,17人轻伤。

  据民乐县委宣传部介绍,案件发生之后,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县、市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马上赶赴现场,随后张掖市的有关负责人也赶到现场一线指挥,成立“1·06”爆炸案件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开展案件调查、救治善后和社会面控制工作。甘肃省委、省政府也指示全力救治伤者,做好善后工作,抓紧案件侦破。

  经过公安机关初步调查查明:钱文昭今年62岁,此前儿子钱多福和儿媳汤惠兰发生

离婚纠纷,民乐县人民法院受理这起离婚官司后,做出一审判决。原告汤惠兰不服上诉,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4月5日做出终审判决,判处钱多福付给原告汤惠兰财产分割款7.1万元。判决生效后,钱多福只履行5000多元后就离开张掖市。汤惠兰在2004年8月11日向民乐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2005年5月8日民乐县人民法院派员前往新疆伊宁对被执行人钱多福执行司法拘留,带回途中钱多福自杀身亡。汤惠兰随后于2005年10月22日因病死亡。2005年11月1日,经过协商,民乐县人民法院一次性补偿给钱文昭现金98000元,并于2005年11月23日一次性给付,钱文昭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但是随后钱文昭对其子在新疆的财产以及汤惠兰死后房屋处理问题,要求法院解决。民乐县人民法院的处理结果令钱文昭不满意,并于今年1月6日在民乐县人民法院引爆爆炸物身亡。

  案件的详细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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