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制市增至661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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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10:13 河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记者李江泓)记者6日从民政部获悉,目前,全国共有省级行政单位34个,其中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333个地级行政单位,2862个县级行政单位,4万多个乡级(含街道办事处)行政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较大的行政区划调整变更事项主要有:建制市和市管县的改革,改革了设市模式,建制市由1949年的132个增至661个;1988年设立海南省,1997年设立重
新中国建立初期,国家先后设立了华北、东北、西北、华东、中南和西南6个大行政区。1953年以后为适应国家新形势要求,陆续撤销了6大行政区,恢复省为国家一级行政区划建制。与此同时,新中国创造并实施了民族区域自治,先后设立了内蒙古、新疆、西藏、宁夏和广西5个省级自治区、30个自治州和169个自治县、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