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局:参与违法建设者将被亮“红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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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11:05 桂龙新闻网 | |||||||||
从深圳市建设局获悉,这个市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对参与违法建筑建设、未经竣工验收工程便投入使用等16种行为的当事者,市建设局将直接对其进行红色警示。 企业将被予以红色警示的行为包括: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隐患,经两次以上责令整改或停工,拒不改正继续施工;参与违法建筑建设;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止
深圳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受到红色警示的当事人,在警示期内,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不接受其加入预选承包商名录申请,已加入的可暂停或冻结其投标资格,直至清出预选承包商名录。同时,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或在工程中执业的申请,直接发包工程的建设单位可禁止其承接本单位业务。 来源:新华网选稿:韩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