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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规定不符的一律取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13:13 长沙晚报

  本报讯 省物价局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2006年春季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与规定不符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2006年春季全省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高中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
围。各地自行出台的凡与上述文件规定不符的收费项目及有关规定一律取消。

  要严格按省物价局规定的具体服务性收费的设置项目和标准执行;委托各地制定标准的服务性收费,春季标准只能降低不得提高;要坚决杜绝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和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

  2006年春季义务教育“一费制”中的课本费标准和高中的课本费标准,由各市(州)、县(市、区)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在不突破省定课本费标准的前提下,按本地区实际征订版本的课本价格具体核定。课本发行过程中的返还折扣,只能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之不足,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得截留和挪用。

  各地在开学前要对中小学校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逐校审定和核对收费公示栏及“学生缴费明白卡”,保证公示内容全面、公示项目标准准确、公示方式醒目,“学生缴费明白卡”在寒假放假前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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