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提出十不准规范干部考察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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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18:30 新华网 | |||||||||
新华网银川1月7日电(张晓博)新年伊始 ,银川市出台《银川市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对银川市干部考察人员提出了“十不准”要求,以规范干部考察工作。 这“十不准”是:不准违反规定程序考察干部;不准封官许愿,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不准先入为主,偏听偏信,按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孤立、片面地评价考察对象;
《办法》同时还规定,对干部考察人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将区别情况对考察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不准再从事干部考察工作,或调离组织人事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