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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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23:2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7日电 2004年1月举行的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明确提出,必须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四大纪律是指: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必须遵循的八项要求是指:(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