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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伤人为了保村民安全延边限地限量活捉野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0:05 新文化报

  野猪下山,伤人伤庄稼,成了近两年延边不少村民的头疼事儿。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我省共发生十多起野猪伤人事件。一组数字 ●数字一:据不完全统计,延边州1317个自然村中有302个自然村农业生产遭到野猪重创。全州除延吉市以外的7个县市,近几年被祸害的庄稼8400余公顷,约合3600余万元。

  ●数字二:2004年8月17日,安图县明月镇西北村村民黄建国上山拾柴时被一头野猪
咬伤,造成肝脏破裂,头皮撕伤面积达50%,右踝骨折,住院花费近4万元。

  ●数字三:2005年9月11日,和龙市龙城镇两名农民被野猪袭击,两人手臂、大腿、背部多处受伤。同一天,和龙市南坪镇一农民上山采集松茸,也遭受野猪袭击。

  ●数字四:2005年12月2日,敦化林业局浪柴河林场年逾60岁的赵训爱大娘在自家的院子里拾柴禾时被野猪咬伤,左腿外侧和左臂外侧分别被野猪獠牙挑开10厘米至20多厘米、伤至骨头的伤口,左眼破裂,眼底粉碎性骨折。

  保护猎杀两难 试验活捕驯养

  野猪毁田害人,但猎杀野猪又会触犯法律,到底该咋办?为此,农民纷纷到有关部门讨要说法。

  去年夏天,延边州林业管理局经过实地考察研究后,向省林业厅发出了《延边州林管局关于实施活体猎捕野猪的请示》,请求在野猪泛滥成灾的地方活捕,进行驯养繁殖。

  2005年9月7日,吉林省林业厅下发文件,同意在野猪超出自然容纳数量较多、对农作物危害较大的地方,组织实施活体猎捕一定数量的野猪用于人工驯养繁殖试验。

  试验时间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5年9月15日~11月15日,第二阶段为2006年4月15日~6月15日。活捕地点与限额:和龙市的德化、石人沟为100头,敦化市的贤儒、大蒲柴为100头,汪清县的春阳、小东沟、沙金沟为100头,珲春市的密江为60头,合计360头。方案规定,活捕费用在捕到的野猪种源拍卖费中支出,收费标准暂定为每头1500元,对于误杀的野猪,由当地林业局自行处理。

  “活捕”的目标挺难实现

  2005年10月,汪清县大兴沟林业局小东沟多年的老猎户亲自出山,领着几名精壮汉子准备活捕野猪。

  为了保证安全,大家挖地窖、下猪笼。可几天过去了,还是不见野猪踪影。于是,大家又开始进山围捕。这时,野猪已经进山繁殖,处在繁殖期的野猪攻击性非常强,见到猎人和猎狗横冲直撞。几次围捕下来,不但野猪没捕到,高价买回的两条猎狗反被野猪咬死,人也险些受伤。

  第一阶段结束后,仅仅捕到两头野猪,并且都在围捕中误杀致死。

  活捕野猪在延边州还是第一次,许多不知情的农民以为可以猎杀野猪了,也跃跃欲试。为了保证野生动物的安全,又确保方案的实施,各地林政资源处和林业公安局共同成立了领导小组,监督整个活捕过程,对在活捕范围以外的地方进行猎捕的一律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活捕不是最终办法

  1月5日,记者从延边州林管局野生动植物保护部了解到,第一阶段工作结束,各地还没有活捕到野猪。

  金炳竹部长介绍说,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农民因野生动物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县级人民政府补偿解决。但当农民找到政府索赔时,却发现根本没有相关赔偿标准,而遭受野猪之害最严重的汪清、安图、龙井、和龙等地,都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市,财政困难,根本无力补偿。

  从外省的经验来看,应该尽快制定相关

政策法规,在保持生态平衡的基础上,对野猪采取有组织、有计划的定期捕杀或活捕,控制种群数量。同时,尽快制定出相应的补偿办法,对农民造成的农作物和人畜伤亡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双管齐下或许才是最好的办法。

  本报记者 李珉琦(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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