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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像商品被贩卖 医生像歌星忙走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1:32 现代快报

  “宿州眼球事件”余波未平,痛苦并不仅仅属于细菌感染被迫摘除眼球的患者,更属于被金钱侵袭感染的医药卫生体系。如今嫌疑人已经被刑拘,背后黑幕逐渐被一一揭开,留下的是反思:是什么造成一系列违法违规的做法畅行无阻?需要怎样的猛药,才能不让类似“摘眼”悲剧的事件再发生?记者近日就此进行了调查。

  医生走穴事故频发敲警钟

  对上海第九人民医院的眼科主任医生徐庆来说,2005年12月11日的宿州之行将成为人生中的一场噩梦。“回来后他的精神都崩溃了。”医院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才四十岁出头、拥有正高职称,是医院的‘一块牌子’”。

  相比于9个患者的失眼之痛,再多的忏悔也无济于事。如果不是事件的恶劣性质造成的“轰动”效应,徐庆不过是无数走穴医生中的普通一员,这起事件,也将早已成为公开秘密的医生走穴行为又一次置于道德与法律的天平上。

  “现在只要有一技之长的医生哪个不往外面跑?”虽然卫生部和上海市卫生局在2005年都发布文件规范异地执业行为,上海更明确规定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医师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外出执业行医,每周外出执业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但是外地同行的介绍推荐、渴望更好治疗的患者的需求、本院手术所得和“红包”之间的巨大落差,使专家依然“满天飞”。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由于医生到异地执业多数行程匆匆,尤其是私下走穴更是准备工作仓促、往往多台手术连着做,所发生的医疗纠纷和诉讼并不少见。

  上海市海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唐建立律师曾经接待过类似事件的受害患者,他告诉记者:在由此产生的医疗事故中,最终处罚医生的十分少见;有的医生在甲地发生事故后又被乙地请去,患者的血泪对他们的钱包丝毫无损。

  医商合作利益驱动结恶果

  记者手头有一份合作协议,上面的“经营目的”写得明明白白:“通过引进国外高科技眼科设备与技术,以提高眼科治疗水平,更好地为本地区人们的健康服务……”

  就是这份看似冠冕堂皇的协议,搭起了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宿州市立医院医商合作的桥梁,而合作的背后是利益在驱动。

  上海舜春扬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并不具备医疗服务和经营医疗器械资质的公司,它能够与千里之外的宿州市立医院合作,原因无他,以2005年12月11日为例,2800元做一台手术的费用宿州市立医院分得700元,余下的2100元中,500元左右是给徐庆的红包,其余的归公司。

  有了商人的加入,这样的“分成”不仅使医生走穴从个人行为到拥有了“职业中介”,更使得医疗机构彻底放松了自身的管理和诊疗技术规范,沦为一个“经营单位”。就以聘请外院医生坐堂、开刀为例,由于“请来的和尚好念经”,为了赚取更多的点刀费、挂号费等,有的医院甚至会让本院医生主动将病人“转让”给外院医生,病人沦为商品。

  那么,似乎毫不相干的医院和商人又怎么会一拍即合的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如今医疗卫生机构虽然有行业监管,但是医疗器械、药品的销售却早已全部市场化。在无孔不入的公关人士攻关和逐利氛围下,有的医院不局限于单纯的看病配药,甚至自己办起公司,织成了一张庞大的社会关系网络,更形成了一套经营“潜规则”。

  反思“宿州眼球事件”,许多被采访的医生认为,与事件的处理相比,改变医院和医生的“经营观”和逐利意识要困难得多。既要经济效益又要服务病人,既要保证较好收入又要无愧于医生的称谓,为这种“人格分裂”而痛苦的医院院长和医生并不在少数。据《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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