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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教师“过劳死”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1:52 舜网-济南时报

  西方哲人说:生命在自己的哭声中开始,在别人的泪水中结束,这中间的过程就是幸福。当生命的华章在不该结束的时候戛然而止时,谁该为这打了折的“幸福”埋单呢?1月7日《河南日报》消息:女教师劳累过度去世,300多名学生长跪不起。年仅31岁的滑县万古镇一中初二(3)班班主任杜继红老师,永远地倒在了她那间办公室兼宿舍的屋子里。经医生诊断,杜老师系劳累过度引发脑血管病变死亡。

  在教师节或者感恩节,鲜花掌声轰轰烈烈地抽象出了“教师”的光辉形象。那些牺牲个人休息时间、牺牲家庭幸福,甚至献出生命的教师,如期成为教育行政部门、媒体追捧的对象。丧失人本关怀和人文悲悯的所谓“带病工作”、“倒在讲台上”在文字影像间渐渐成为高大全的师德基点,万人景仰……

  我敬重杜老师或其他人民教师的伟大与荣光,但从来任何行业道德都不该是以冰冷的生命流逝去奠基的。在今天这样一个崇尚人本、尊重个人感受的社会,“过劳死”的一个又一个教师,是多么值得警醒的昂贵寓言啊!毋庸讳言的是,法律制度是公民生命的最佳保护神。从制度设计看,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定的劳动保障制度,但是仍然没有考虑到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劳动所体现出来的不同形式。譬如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内,衡量劳动强度的指标就是劳动时间的长短,超过法律规定的工时标准才可能“过劳”,但是基层学校一面要教师八小时坐班,一面又是“苛捐杂税式”的早读、早早读、备课改卷、晚自修等等的定点到班。教师的工作时间从来就是一块没有框架的橡皮泥:他们承担着巨大的社会责任,他们承担着严重的精神压力,遗憾的是这种压力,并不以肉体损伤表现出来,也因此他们成为劳动保护中“被遗忘的角落”。

  网上流传的教师十大压力可以为“过劳死”聊作注脚:工作要超负荷、教育科研要多面手、职称评定要有门路、学生成绩要年年月月周周负责……教师过劳死只是“天妒英才”的唯心谎言罢了,背后是“制度短缺”的惶惶真相。一个教师在社会文化生态中的定位应该是理性的人情的,我们现在说英雄也是人、明星也是人,那么,教师呢?往深层里说,教师“过劳死”现象的出现乃是社会利益分配格局严重不均衡的副产品。在既定的利益分配格局下,一些领域、一些群体的付出与回报出现严重失衡状态,结果就出现了竞争越激烈,为社会创造的财富越多,个体透支的生命越多,生存质量也就越恶化。遗憾的是,没有一个《皇帝的新衣》里的“小孩子”来指出这个可怕的“潜规则”。

  社会给了我们热爱教育的自由,也请赋予我们珍爱生命的权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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