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遗嘱是否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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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2:12 海峡都市报 | |||||||||
读者王先生问:我母亲去年过世,生前留有一份遗嘱,但没有公证,现子女们对遗嘱有争议,造成遗产分割难以进行,请问:我母亲留下的没有进行公证的遗嘱是否有效? 吴思安律师答: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有五种: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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