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 绝不允许见死不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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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2:2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综合新华社电在7日召开的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在讲话中提出,要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不许见死不救,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 高强说,各地市都应选择部分公立综合医院,作为转换运行机制的试点,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进城
公立医院从事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除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外,应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弱势人群的特殊困难。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绝不允许见死不救。 卫生部部长高强同时透露,卫生部决定,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会同各地建立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制度。 这一专门机构将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主要检查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监督合理用药、规范内部收入分配、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什么实际效果,群众和媒体有什么反映等等。对执行不力的医疗机构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 (朱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