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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措施干预液化气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2:40 新京报

  违反有关措施者将面临最高20万元处罚

  本报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为保持广东液化气价格基本稳定,日前,广东省物价局再次出台四大补充干预措施并开始执行。

  有关措施包括:在广州、深圳等实行液化气市场调节价地区,控制液化气几乎全部
流通环节的进销价差率;送气费纳入监管;每次调价间隔不得少于7天;向各液化气源头企业派驻价格监察员。违反这些干预措施者,将面临最高20万元处罚。

  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今年液化气价格上涨不正常,出台干预措施将遏制投机炒作行为。

  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表示,个别媒体报道的“将进行政府限价”的消息不实。他说,春节即将来临,民用气消费需求增加,燃气价格是不可忽视的民生问题,此次出台措施是进一步强化液化气流通环节价格监管。

  去年底今年初,广州瓶装液化气价格大幅度上涨,一度突破百元大关。近日,煤气市场价格已出现回落迹象,几大瓶装煤气公司的供应价格都基本回到了物价部门的呼吁价95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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