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有望“缺陷召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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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5:1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石莉芳)有消息称,国家质检局正联合信产部、消协等部门,针对电子消费品制订《产品责任担保条例》。该《条例》将以责任担保的方式,促使企业对有缺陷的问题产品实施主动召回。该条例一旦出台,则意味着消费电子领域将继汽车行业之后,成为第二个启用召回制度的行业。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成都目前已对不合格食品实行强制召回制度。而对“有缺陷产品”是否施行强制召回,目前尚未明确规定。
据省消协相关人士表示,四川目前电子类的消费投诉也非常多,在调解中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支撑具有一定难度,这一条例的实施具有积极意义,但出台这样一个条例需要时日,要切实解决类似消费纠纷,有关部门还需要尽快完善产品三包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