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许见死不救各地要建救助基金平价医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7:02 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记者朱玉)在7日召开的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在讲话中提出,要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不许见死不救,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 高强说,各地市都应选择部分公立综合医院,作为转换运行机制的试点,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进城
卫生部决定,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会同各地建立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制度。 这一专门机构将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主要检查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监督合理用药、规范内部收入分配、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