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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周走笔]清欠:如何啃下“硬骨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7:1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按照国务院三年清欠的工作目标,2006年将是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的最后一年,各地首先要确保在2006年春节之前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的清欠任务,同时加快清理社会项目拖欠。这是政府对群众的一个郑重承诺。

  从建设部的数据统计来看,截至2005年12月10日,2003年底前竣工的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已解决约91.4%,2003年底前竣工的社会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已解决约84.4%,
基本实现了2005年度的预期目标。

  “好摘的果子都摘了”,剩下等待解决的拖欠工程款、工资款的比例虽不大难度却不小。可以说,兑现政府承诺进入了啃硬骨头的阶段。

  概而言之,当前的清欠工作存在四大难点:

  一、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拖欠情况严重。建设部副部长黄卫指出,截至2005年12月10日,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剩余拖欠工程款数额还有约60.5亿元,其中市政工程项目和政府用房项目各占了十多亿元,造成拖欠的原因大多是地方配套资金不能落实或者工程超出概算。

  二、以开发商拖欠为主的社会项目工程款拖欠问题突出。建设部负责人介绍说,目前社会项目工程款的偿还进展速度还不如政府投资项目快;建设部在全国清欠督察中发现,一些项目虽然签订了还款协议,但却没有落实资金来源;剩余社会项目拖欠工程款中,有不少拖欠单位由于改制、破产等原因,早已不存在,造成了呆账死账难以解决。

  三、防新欠长效机制建设滞后。建设部副部长黄卫表示,有关工程担保、工程价款结算、质量保证金等长效机制措施,在一些地区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适应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建设资金监管机制不完善,工程建设超概算的问题也比较突出,部分项目仍存在结算时间长等问题。由于缺乏一个长效机制,目前出现了边清欠边拖欠的怪圈。

  四、司法途径解决清欠存在法律缺失。司法手段本来是解决拖欠问题最有效、最合适的办法,也是市场经济社会中解决拖欠问题最常用的手段。但这个制胜法宝在当前清欠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仍然非常有限。据介绍,目前进入司法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仅有1892个,其中法院判决和执行923项,解决金额14.1亿元,经调解等方式解决13.1亿元。很明显,相对于庞大的拖欠额,司法手段所发挥的作用尚处于杯水车薪的阶段。此外,由于司法成本过高,异地执行困难等现实原因,更是把外来务工者挡在了法院的门外。

  面对清欠工作剩下的这些“老大难问题”,各级政府除了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格行政以外,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加快清欠制度建设。制度清欠的核心就是抓紧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把防范拖欠工作纳入到法制轨道中。恰恰是在这方面,我们需要给予更加足够的重视。

  大量的案例表明,许多外来务工者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时,提供不出《劳动合同》,甚至有的连欠条字据都没有。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建筑企业,根本不与务工者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关系不明确,务工者的工资得不到保障。在一些省市统计的拖欠投诉中,既不打欠条也不算账的现象比较突出,占整体投诉50%以上,属典型的恶意拖欠。

  恶意拖欠固然可恶,但没有规范的劳动合同,就使得治理这种恶意拖欠行为困难重重。可以说,建筑市场中有少数不法分子,在钻不规范的建筑市场和外来务工者求职难现状的空子,采取先拖、后赖、再逃的办法,致使外来务工者得不到工资的现象,已经成为清欠工作中的一个最棘手的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加快《劳动法》、《建筑法》的细化工作,使劳动力市场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社会总是在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中前进。如果我们在解决问题时善于从制度上找原因,在管理上想办法,善于把那些行之有效的临时措施尽快变为长效机制,政府管理手段就会更加有效,政府的清欠工作就能真正取信于民。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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