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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坠楼身亡学校要赔十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7:4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新华社合肥1月7日专电安徽省黄山市一所寄宿制民办学校的高一(2)班学生小雷(化名)去年3月15日凌晨从三楼宿舍区攀爬教室窗户时,不幸坠楼身亡。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学校在这起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需赔偿小雷亲属损失及抚慰金共10万元。

  法院认为,受害人小雷事发时不满16岁,对自身行为缺少自控能力,但是应对爬窗
的危险性有所预见,自身对事故的发生有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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