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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今年加强医院管理将及时撤换不合格院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8:4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一月七日电 (记者曾利明) 国家卫生部部长高强今天表示:今年将加强医院的管理监督,加大医院院长的职责,对管理混乱、医疗纠纷不断、群众意见很大或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院,要及时撤换院长。

  高强在此间召开的二00六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说:去年在全国开展的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作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重要措施,受到社会
各界的好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医疗机构加强管理的的成果还没有落实到便民、利民措施上,群众感受不深,有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管理年活动存在一些死角,有些单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相当严重。

  为此 高强提出,今年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下达医院院长管理目标和管理责任,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并严格管理,明确医务人员收入不能同医疗服务受费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他要求医院定期对医疗收费、医疗质量等进行自查,并将情况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高强透露,卫生部已决定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会同各地建立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制度,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监督合理用药、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维护群众利益方面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对执行不利的医疗机构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

  高强强调,今年将进一步整顿医疗服市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

医疗广告、“号贩子”、“医托”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仅要严肃查处民营机构的不法案件,对公立机构存在的问题也要一查到底。

  针对最近安徽宿州市立医院发生严重违规与非医疗机构合作进行眼科手术,从中牟利,导致九名患者眼球被摘除的恶性事件,高强特别指出“对此必须彻底追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和医院领导的责任,也要追究卫生部门监管不力,长期失察的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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