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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不许见死不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9:22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在1月7日召开的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在讲话中提出,要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不许见死不救,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

  高强说,各地市都应选择部分公立综合医院,作为转换运行机制的试点,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进城
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服务。对平价医院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清理和规范公立医院开办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对公立医院开办特需医疗服务要实行必要的调控和干预,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病床数不得超过总床位数的10%,防止盲目扩大特需医疗服务规模,影响基本医疗服务供给。

  公立医院从事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除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外,应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弱势人群的特殊困难。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绝不允许见死不救。属于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通过民政部门救助经费解决;不属于救助对象的,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或社会捐助资金解决。

  严控大医院发展规模

  据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卫生部部长高强1月7日说,中国将严格限制公立医院利用贷款竞相购置大型先进设备和兴建豪华医疗场所,降低药品过高价格,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

  高强说,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卫生部将从严控制公立大型医院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控制医院擅自利用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购置大型医疗设备,严格医院高新技术准入,抑制医疗规模盲目扩张。他要求,各地市应选择部分公立综合医院作为转换运行机制的试点。

  重点巡查三级大医院

  据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据卫生部部长高强透露,卫生部决定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会同各地建立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制度。这一专门机构将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主要检查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监督合理用药、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等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什么实际效果等。

  卫生部近日发布公告称,医疗救护员、健康管理师两个新职业已纳入卫生行业特有职业范围,加上之前的病案员等,卫生行业特有职业已达15种。卫生部还确定了2006年十大卫生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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