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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书迟到毁大学梦考生母校对簿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9:28 石家庄日报

  ■《迟到的录取通知书毁了大学梦》报道追踪

  本报讯(记者张晓影)因大学录取通知书滞留母校一年有余,灵寿县综合高中毕业生孙芳芳没能升入考取的高校学习(本报曾于2005年7月26日予以报道)。2005年9月30日,孙芳芳一纸诉状将母校告上法庭。2006年元月6日上午,灵寿县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原告、被告针锋相对,并围绕两大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一是大学录取通知书未按时交到原告手里,到底谁的责任。

  原告认为,被告没有将原告的录取通知书及时转交原告,没有尽到送达义务,导致通知书滞留学校一年有余,使原告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侵犯了原告的受教育权。

  被告却认为,学校曾要求学生在限期内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告诉其有电话、上网等多种途径可以查询自己的分数及录取结果,而原告都没有去做,所以,原告未及时领取录取通知书,完全是其自身的责任。

  二是原告索赔的法律依据是否成立。

  庭审中,原告状告被告侵犯其受教育权,向被告提出50400元的经济赔偿,并要求其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三方面的损失:一是原告三年的高中学费,二是原告索要录取通知书及证据保全的公证费,三是原告的精神损失赔偿费。

  被告对赔偿一事不予认可,要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一直持续到13时左右,法院没有当庭宣判,但双方都同意调解。审判员宣布该案将择日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将依法进行宣判。

  [案情回放]

  孙芳芳是灵寿县综合高中01级的学生。2004年,孙芳芳在母校参加了高考。高考过后,一直没有等到录取通知书的她到正定县打工。

  当年12月6日,孙芳芳遇到一位高中时的同学,才得知自己已被承德民族师专录取。她随即到学校查问,发现自己的录取通知书在班主任老师徐会敏那里。

  孙芳芳又重新燃起了上大学的渴望,她打通了承德民族师专的电话,得到的答复却是“早已过了入学时间,已被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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