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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公立医院不许见死不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9:30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在7日召开的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提出,要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建立医疗救助基金,不许见死不救,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

  高强说,各地市都应选择部分公立综合医院,作为转换运行机制的试点,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进城
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服务。对公立医院开办特需医疗服务要实行必要的调控和干预,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病床数不得超过总床位数的10%。

  公立医院从事特需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除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外,应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弱势人群的特殊困难。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绝不允许见死不救。属于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通过民政部门救助经费解决;不属于救助对象的,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或社会捐助资金解决。

  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

  高强透露,卫生部决定,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会同各地建立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制度。

  这一专门机构将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主要检查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监督合理用药、规范内部收入分配、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维护群众利益等。

  卫生特有职业已有15种

  医疗救护员、健康管理师2个新职业已纳入卫生行业特有职业范围。加上病案员、医院收费员、卫生检验员、西药药剂员、中药药剂员、消毒员、防疫员、妇幼保健员、配膳员、医用气体工、口腔修复工、医院污水处理工、医学实验动物饲养工等,卫生行业特有职业已达1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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