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合同贪污专项资金 深圳市国际信息技术交流中心原副主任张辉被判十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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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9:37 检察日报 | |||||||||
本报深圳1月7日电(凌翔 周正新) 据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1月5日透露,深圳市国际信息技术交流中心原副主任张辉涉嫌贪污公款案,经南山区检察院侦查、深圳市检察院起诉后,近日由深圳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2004年5月,南山区检察院根据广东省检察院的交办,对张辉进行立案前的调查。但因张辉作案手段隐秘,调查取证工作进行得异常艰苦。在取得一些关键证据后,南山
2005年12月6日,深圳市中级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经法院审理查明,从1999年至2003年,张辉在任深圳市信息行业协会秘书长、深圳《信息技术时代》杂志社社长、深圳市国际信息技术交流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签订虚假合同骗取专项资金、截留借款做假账、虚列工作人员工资名单等手段,共贪污公款180多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