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老板获刑十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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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14:00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原上海渡邺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苏兵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近日被上海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违法所得财物予以追缴。 苏兵用虚假出资的方法设立了渡邺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执行董事。2003年3月至8月间,苏兵以渡邺公司的名义向税务机关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先后为84家单位虚开总计税额为155万余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63张,实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达96万余元。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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