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建议全省公务车佩挂统一标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0:00 东南早报

  台盟福建省委员会建议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公车监督

  早报讯(记者赖劲松康云)昨日,台盟福建省委员会向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交的《建议全省公务车佩挂统一标识接受社会监督》建议说,当前,社会各界对改革现有公务车制度的呼声愈加高涨,公车改革已势在必行。但值得冷静思考的是,公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公车改革是否就只有“取消公车、发放补贴”这种惟一方式?

  台盟福建省委员会的提案认为,公车改革的目的在于减少用车开支,提高用车效率,杜绝用车腐败。只要是符合这一目标的改革方式,都应该是可以接受并实施的。

  从实践来看,即使是在私人汽车普及率相当高的西方发达国家,公务车仍然大量存在着。这就意味着完全取消公务车既不可能也不必要,关键在于如何管好公务车。事实上,社会各界对现有公车制度最大的诟病来自于公车私用中的腐败。

  因此,无论公车改革进程如何,杜绝公车私用才是我们应该着手解决的现实问题。目前,主要是缘于缺乏社会监督。由于用车的都是领导干部,完全依靠内部监督是不现实的,而各级纪委监察部门人手有限,不可能监管成千上万辆公务车的使用。所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务车监督很有必要。

  台盟福建省委员会建议:一、为全省(或各地市自行标识)在编公务用车制定统一标识,明确表明该车的公务车身份,便于社会各界甄别。

  二、该标识为全省统一样式,其内容应包含两项信息:一是公务车所属信息。如××市直属机关公务用车或××市××区(县)机关公务用车,省直机关也应如此;二是违纪举报电话。各市、区(县)或分级管理。

  三、所有公务车必须在显著位置佩挂统一标识,并在制作上保证标识不易拆卸。对于不佩挂统一标识的公务车,一经查出,有关部门应追究所在单位责任,并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具体规范由有关部门酌定)。

  四、在各市、区(县)两级纪委设立“公务车纠风办公室”,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举报。

  五、对于群众举报公务车违纪线索,经“公务车纠风办公室”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应追究所在单位责任,并给予责任人党纪处分(具体规范由有关部门酌定)。

  六、鼓励群众以摄影、摄像方式进行取证举报,对于情况属实的举报人,应予以一定经济补偿和奖励,以鼓励群众参与举报。

  七、借用舆论力量,定期在媒体上公布各部门公务车违纪信息,保证市民群众的知情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