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开展“治庸”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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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0:15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兰州电(孟永辉 焦健)甘肃省兰州市去年开展“整治干部平庸行为”活动,对全市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等3类18种行为开展重点整治,目前已有120名干部受到处理。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梅某,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审判工作规定和纪律,成为第一个因“不作为”而被免去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孙
兰州市委把全市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平庸的表现细化成3类18种行为进行整治。对态度粗暴、服务意识差、组织纪律涣散、无故旷工、工作平庸、作风懒散的一些干部进行了相应处理。尤其是对长期拿工资而不上班、停薪留职超过规定时间不打招呼、患病在家休息超过规定时间不补办手续等行为进行了全方位的清理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