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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饭费斗殴伤人被通缉 通缉犯请记者陪他去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0:59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朱文强 尚开红

  新闻梗概

  2005年12月27日下午,本报新闻热线2340000接到一个特殊的电话:“你好,我是一名网上通缉犯,想找记者聊聊。”几分钟后,本报热线记者通过电话与这名自称是网上通缉
犯的小伙子取得了联系。

  小伙子姓陈,今年32岁。通过电话,小陈向记者讲述了他大约半年前因纠纷铸成大错被警方通缉后东躲西藏的痛苦经历。记者与小陈进行了长时间的沟通。

  2006年1月6日下午,小陈在妻子和本报记者的陪同下走进唐山市路南区公安分局刘屯派出所,他决定投案自首。

  一时意气险些毁掉一个家庭

  小陈说,他原本有着一个幸福的家。2004年9月,因为不甘贫穷,他和妻子从遵化老家来到唐山市区,用1000多块钱本钱在路南区开了一家小饭店,起名顺达饭店。小店的生意挺红火,一家人虽然劳累却十分满足。

  可2005年7月19日发生的一件事,让这个普通的家庭几乎陷入了绝境。那天中午,小陈的小饭店照例生意不错,夫妻俩忙得不亦乐乎。期间,5名男子来到饭店吃饭,点菜、吃饭、服务员热情地招呼着,一切似乎很正常,可小陈万万没有想到,一场横祸正悄悄降临。

  小陈的妻子告诉记者,当时他们一共来了5个人,其中2个人吃完先走了,剩下3个人继续吃。大约下午2点左右,这3个人也吃完要走,“当时他们一共吃了88块钱,还没结账就要走,我就追出去找他们要饭钱,其中一个人还和我还了还价,后又说以后再给。”

  小陈的妻子与3个人交涉的同时,那3个人已经走出饭店,上了一辆载客三马车。眼看三个人想不给钱就走,情急之下,小陈的妻子就挡在了三马车的前边,“我就是想心平气和地向他们要饭费,可没想到他们竟开车撞了我腿一下。后来其中一个又下车踹了我一个趔趄。”小陈的妻子觉得自己很委屈。

  就在这时,一直在饭店里忙活的小陈听到外面的动静赶紧出来看看是怎么回事,随后和3人发生口角并动了手。小陈的姐姐赶到后拨打了110报警。警方到现场平息了这场争执,并将当事人带到刘屯派出所。

  一纸“轻伤鉴定”让小陈悔不当初

  小陈说,事发当晚,他和妻子在刘屯派出所做了笔录,一直到晚上6点多才回家。“因为当时,对方并没有向我们提出要求,也没有说要去医院,一家人都以为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9月13日,对方却拿出了一张法医鉴定,结果是‘轻伤’。”小陈的妻子说。

  据小陈的妻子介绍,因为出了这样的事,他们的饭店也被迫关了门,一家人惟一的生活来源也断了。但万万没想到的是,接到“轻伤鉴定书”大约半个月后,刘屯派出所传唤小陈。听说致人轻伤要承担刑事责任,小陈犹豫了。

  小陈说,一开始他并没想逃,只是觉得有些事情想不通。“吃饭给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况且是他们先打的我啊,明明是我们有理,怎么却要我负责呢?”。之后,小陈开始躲避传唤。

  通缉犯拨打新闻热线求助

  在小陈躲避的这段时间里,姐姐几乎想遍了所有的办法,“我找了很多朋友,也试图和对方取得联系,当时就想私下里解决这件事,毕竟我们是普通老百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始终没有太好的办法。”她说。

  而随后的消息让这一家人彻底失去了信心,小陈被上网通缉了。“当我们从派出所知道这一情况时,我们真是有点走投无路了。”小陈的妻子哭着说。

  小陈说,躲起来的这段日子,他多数时间是在屋里睡觉。“我不敢出去,因为听说警察全国都联了网,到哪都知道我是通缉犯。在家睡觉也睡不好,担心随时会有人来抓我。”

  2005年12月27日,小陈给本报2340000打来热线电话,他说他想把事情跟记者说说,让记者帮他参谋一下。他还年轻,不想这样东躲西藏过一辈子。

  “其实,我们一家人挺坎坷的,我妻子在2001年怀孕时被查出得了癌症,我在2005年也被查出得了糖尿病,那个小店是我们夫妻俩打工剩下的钱开的,本想好好过日子,却遇上这么一件事。”小陈告诉记者。

  自首:面对过去并开始新的生活

  今年1月6日下午3点,记者的手机响了,是小陈的电话,“我们能见一面吗?”一开始小陈就直截了当地问记者。“我已经决定投案自首了,什么时候都可以。”随后,记者与他相约在报社见面。

  大约3点半,小陈与妻子如约来到本报编辑部。这是一个外表朴实,不太爱说话的小伙子。如果没有上次的通话,让人很难把他和“通缉犯”联系在一起。

  当天下午5点,在记者的陪同下,小陈夫妻俩走进唐山市路南区公安分局刘屯派出所。

  警方对小陈自首行为给予肯定

  在进入刘屯派出所的一刹那,记者发现小陈显得非常镇静,或许他心里已经清楚,这对他来讲才是正确的路。

  随后,记者向刘屯派出所值班民警表明来意,值班民警立即通知该所领导和办案民警,不一会,刚刚出警的该所韩指导员迅速赶回所里。韩指导员对小陈投案自首的举动表示欢迎,并将小陈夫妻俩请到办公室进行简单交谈。

  韩指导员向小陈夫妻俩讲名了公安部门关于投案自首的益处,并表示,“虽然小陈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单就他主动投案自首这个行为来讲,是值得肯定的。”

  随后,刘屯派出所由韩指导员和两名办案民警带着小陈到路南刑警办理了刑拘手续,当晚,小陈被送往看守所。

  刘屯派出所所长姚百柱向记者介绍了小陈案子的情况,他也对小陈投案自首的举动给予了肯定,“将来法院在量刑上一定会考虑他自首的情节的。”

  姚所长表示,小陈能主动投案自首对他和他的家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姚所长还透露,所里刚刚开了大会,已经把小陈确定为2006年的首要抓捕对象。“主动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是最明智的选择。”姚所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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