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见义勇为民工成功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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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2:0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据新华社电四川省雷波县民工郑从深因见义勇为救人而受伤致残,近日依法获得了一次性赔偿款2万元。 据雷波县有关部门近日介绍,2004年8月雷波县汶水镇宋诗贵、郑从万、郑从深等12位民工到包工老板张某承揽的雷大公路(雷波县至大岩洞)维修整治工程的备石料工地打工。采石场备料工地实行挖掘机与人工混合作业。当月31日下午4时左右,挖掘作
事后,郑从深以自己是见义勇为救人而受伤致残为由,要求包工老板张某赔偿人身损害等各种费用3万元。但张某拒绝。 2005年7月,郑从深被凉山定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伤残九级后,他立即申请工伤认定。可是,同年8月雷波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对郑从深的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同年9月,郑从深向雷波县法院起诉,要求张某等赔偿3万元的后续医疗费及残疾补助费用。 经法庭调解,近日双方达成协议,除已支付给郑从深的医疗费外,由张某再一次性向郑从深赔偿2万元。 (毛朝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