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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消息必须第一时间发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3:11 新闻晨报

  ■国务院8日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总体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总体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总体预案将
其分为四级,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并依次以红橙黄蓝表示。

  ■总体预案强调,Ⅰ级或Ⅱ级突发事件必须4小时内报至国务院,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总体预案要求,要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发布消息,让公众了解事件真相,避免其误信谣传,从而稳定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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