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件刑事错案64.9%抗诉成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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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3:27 山西晚报 | |||||||||
本报1月8日讯(记者王少斐)2005年,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仇建兵、吕文华故意杀人一案时,一审判决被告人仇建兵死刑、吕文华无罪。临汾市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吕文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今天,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2005年,全省法院共对161件案件做出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检察机关均一一予以抗诉,抗诉成功率为64.9%。
据省检察院负责人介绍,2005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对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316件,法院已再审157件,改变率达88%。同时,对认为法院判决、裁定正确的504件申诉案,对当事人做认真细致的服判息诉工作,努力维护司法权威。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