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税收改革将有三大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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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3:59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记者陈二厚)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8日表示,“十一五”时期的税收改革与发展要实现三大基本目标。 一是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稳定较快增长。努力做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逐步下降,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通过深化税收改革,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使税收制度、征管体制和内部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是加强税务系统执政能力建设,增强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意识,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广大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明显提升,税务部门形象有新的改善。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