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一家六口无奈流落街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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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3:59 山西晚报 | |||||||||
本报1月6日讯(记者刘俊卿)在拍卖会上依法购买的房产却被告上了法庭,且一审、二审均败诉。该住房昨日被大同市城区法院强制执行,杨美云一家六口只好流落街头。 昨日上午,大同市歌舞剧院退休职工杨美云向本报哭诉:2003年,在大同市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举办的一次拍卖会上,他们家购得市地税四分局委托拍卖的抵税物品———顺城街三和小区甲楼10单元6号住房一套,按规定交清所有房款后杨美云领了钥匙,又花5万余元
大同市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兴旺对记者说,2000年6月,市地税局委托他们公司拍卖一批抵税物品,其中就有那套房子。他们按程序审查了全套手续后受理该业务。2000年12月开始竟拍,但均因价格高多次流拍。2003年5月24日,杨美云以78394元的价格成功竞买该房,整个拍卖过程都有工商部门现场监督。 今日上午,记者又见到了杨美云。昨天,房子被法院强制执行后,其孙子、孙女回了乡下,老两口和三儿子、三儿媳在市地税四分局一位副局长的办公室里住了一宿。管理科吴科长对记者说,这件事情上地税局也是受害者。从1996年到1999年,佳禹房地产开发公司共欠税款86万元,该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愿以未出售的四套商品房抵税,并于2000年6月26日,把四套房子的房本(公司内部房本)、售房合同、图纸、钥匙一并交给了地税局,地税局便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二审败诉后,杨美云一家向大同市地税局打了报告,现此事正在协调处理中。(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